2023年3月30日 点击人次: 982
各系: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落实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函》的要求,现需核实2023届符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但实际未申领的毕业生具体情况,现将要求公布如下:
一、发动有申请意愿且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学生,于4月7日前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系里审核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申领补贴方法参考附件6)。
二、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但是不愿意申请的学生,提交附件4《学生个人申领情况说明》(学生签名、纳手纹印)。
三、将2023届符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补贴的学生具体情况填于附件3中(无论是否重新申领补贴都要填上),并撰写本系核查补申领工作的整体情况说明(盖系章)。
四、《申请核验省内、省外户籍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于4月5日15:00前统计好,《核查补申领工作的整体情况说明》《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学生个人申领情况说明》及学生申领相关材料,于4月7日17:00前整理好,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龙辉婵处。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核验省内、省外户籍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
3.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
4.学生个人申领情况说明
5.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6.申领补贴方法及注意事项